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关于个税改革,看完这篇文章就够了

2018-06-29 09:08   浏览数: 次   来源:网络

先来看看这次税改方案的重点吧:

01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改为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

02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03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04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05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根据现有信息,依然假定按月扣除,税率结构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关于个税改革,看完这篇文章就够了

方案一出,瞬间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最主要的谈资。经过几天的总结,人才储备发现大家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

01

5000元的起征点到底高还是低?对于生活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年轻人来说,月入5000元确实是弱势群体,居然还要缴税?起码要10000以上才更合适吧……

02

实行综合征税到底是好是坏?比如人才储备下班之后又去外面搬砖,综合征税之后人才储备的的纳税额会增长还是会减少?

03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对于有房一族似乎是好事,会不会引来一波买房热潮?关键是对于人才储备这样的单身狗来说是不是太不友好了……

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那么,审议中常委会委员们和与会人员都说了什么、透露出什么信息呢?且听人才储备一一为你道来:

起征点为啥是5000,不是4000也不是6000?

个税起征点可能是大家专注点最高的一项改革内容。一些常委会委员认为5000元的起征点仍偏低,建议再予适当提高。这是为啥?

从理论上讲,个税起征点的确定要考虑到三大因素:职工收入的提高水平、物价的变动水平、居民的消费水平。

根据这三个因素,7年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大致7%左右,CPI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反映居民家庭购买消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2%左右,同时再考虑到工资占GDP的收入的比例、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情况,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确实显得不够。

那么究竟该如何科学测算个税起征点呢?许多常委会委员都提到了一个关键词:大数据。

吕彩霞委员认为,国家在税收立法方面应当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来确定税负。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余少华也建议:可以建立计算机分析模型,通过对整个税务进行动态的计算机模拟,找到相对平衡点、最佳点、最优点。

朱明春委员建议,在科学测算免征额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个税法修改了好几次,几次修改主要都是免征额的问题。如果不建立一个科学的免征额动态调整机制,和收入水平、支出水平和物价比较科学地挂起钩来,过几年还得调。”

综合征税究竟是个啥?

原来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现在统一提高为每年6万,5000元/月。

来个栗子吧:

老张每月工资10000元,“五险一金”扣除2000元,而且只有工资收入。现有税制下需缴纳345元个税。而根据现有信息,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老张将会体验到实实在在的税负下降。

隔壁老王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为5000元,但是老王有劳务所得3000元、稿费收入10000元。现有税制下需缴纳的税额为(5000-3500)×3%+800+2000=2845元;改革后需纳税的税额计算则应该以他的总收入18000元计算税额,可能税负减少不明显甚至略有增加,这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为什么会有“专项扣除”?

其实,在免征额的变化上,我们除了关注3500元提高到5000元,更应该关注专项扣除。

在提高基本免征额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使免征额真正体现“费用减除标准”的本意。

这是过去24年免征额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向税收公平迈进。 

有人提出免征额不应该直接用3500元或5000元的“一刀切”,应该根据不同城市收入水平或生活成本的差异而区别对待。

这里面有个两难的问题:

一方面,从公平角度看,确实应该区别对待,毕竟生活成本迥异;

另一方面,小城市的人可能会说,我本来收入就不多,现在免征额也要更低,想法设法征我的税,这是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歧视呢?

所以,不同城市生活成本的差异和不同家庭负担的差别不是通过基本免征额来体现,而是通过专项扣除来实现。

高收入群体如何征税才体现公平?

尽管人才储备目前仍在温饱线上挣扎,但是本着一颗负(ba)责(gua)的心,还是关注了一下高收入人群的征税情况。

草案审议中,许多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建议完善综合所得和资本性收入的税率设计:

一方面,应降低以劳动所得为主的工薪高收入群体的最高税率,以吸引人才;

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明星、企业主等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完善监管,发挥个税调节收入的作用。

此外,在个税的征收问题上有许多漏洞出在高收入人群中,这往往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比如明星逃税、企业主避税等等。

朱明春委员建议要重点关注文体明星类即自由从业者以及企业主群体这两类高收入人群。“一些高收入企业主会把个人消费纳入到企业成本里去。企业主可以买豪车,但是一般要按照一半交纳个税,即如果你证明不了这个车只是用于企业而不是个人,那就必须依法纳税。”

总之,这次改革的导向非常明显,通过改革征收模式、纳税期限、免征额设计和纳税人身份增进税收公平。

同时,需要提醒各位的是:个税改革方案还处于审议阶段,目前很多关于改革可以降低多少税负的测算多半不太靠谱,与现实相去甚远,我们要做的就是静待审议结果。

个税改革一旦启动将影响千家万户的亿万人民,我们关心的问题也是全国人大常会委最关注的问题,改革是个人所得税迈向公平的必由之路,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综合自各媒体,未署名原作者。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本号会立即处理。小编微信:13261383180

 

(责任编辑:人才储备)

 

 

上一篇:北京部分顺风车涉嫌非法运营

下一篇:守护扶贫“奶酪” 念好“四字真经”

在线客服

信息联络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18:00

联系方式

邮箱:lianluoyuan@rencaiku.org.cn

咨询电话:010-53357815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