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布职业教育扶贫工作12项措施
2018-07-13 09:3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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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河北省教育厅公布《职业教育扶贫工作12项措施》,将通过建立职业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台账,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救助政策,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技术技能培训等措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完善贫困生资助。各职业院校将精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为精准实施职业教育扶贫政策、精准投放职业教育扶贫资金提供可靠依据。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严禁学校“先收后返”,保障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婴幼儿潜能开发更多资讯关注微信公众号:“专业人才职业技能考评”了解详情:http://rencaiku.bcj.gov.cn
畅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读与就业渠道。各中职学校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考虑专业选择,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比较高的订单班或企业冠名班学习,优先安排岗位实习,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鼓励和引导他们参加职业资格等级考试,提高就业能力。
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河北省将加大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面向贫困群体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
开展中职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提升贫困地区薄弱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支持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开设与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相关的专业;指导贫困地区中职学校非涉农专业增设1至2门农业技术课程,大力培养复合型实用技术人才。
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县的中职生均经费奖补达到35%,各地将按照“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抓好“河北省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中相关贫困县的中职学校建设。
巩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成果。各地将指导进入国家和省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范围的贫困县,全面提升县域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对农民培训的水平,增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发展和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
此外,河北省在实施新型农民培养试点工作、强化职业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职业教育扶贫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精准施策,确保职业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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