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反腐“提案大户”竟贪腐上百万 这还不是最恶心的……热评+
2018-05-18 09:1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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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原民建海南省委主委、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施耀忠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经查,施耀忠在任职省公路设计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勘察设计项目分包、建设工程发包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公款4.1005万元、收受贿赂人民币246万元。(http://rencaiku.bcj.gov.cn)
作为一名业务人才,施耀忠的堕落轨迹值得深思。他的人生轨迹可谓少年得志,1988年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硕士毕业后,来到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工作,凭借高学历和努力勤奋,得到大力提拔。2000年2月,年仅37岁的他就担任了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院长。到了2013年,他已经是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院长,属于正厅级干部。
随着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荣誉和光环的到来,他冲昏了头脑,在贪腐路上越走越远。
除了巨额贪污受贿之外,施耀忠贪腐最大特点是用公款为自家办事,面对公款一点儿都不“见外”。据案卷资料显示,施耀忠两次将私家车交给单位的定点修理厂,并将产生的共计1.2万元费用由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财务部门与定点修理厂结算。他让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水电工维修其私人住房的水龙头和维修房屋,费用均在单位报销。施耀忠还为自家私人住房购买空调,费用在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报销。
最令人感到讽刺的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施耀忠是个反腐败“提案大户”,连续多年提交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提案,并对如何“有效遏制‘苍蝇式’腐败”,如何“严格防控国家惠民政策蛀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作为一个“两面派”,不论表面有多么地的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不论做得多么天衣无缝,在党中央的反腐利剑之下,终将在正义的阳光下曝光。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牢记自己的“身份”,恪守党的章程,牢记党的纪律,“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多些敬畏之心,切莫心存侥幸,否则腐败终会有败露的那一天,到时被贻笑大方,受人唾弃,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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