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出生的晏拥军,于2015年5月落马。在2009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宣传部长、副区长、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多次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中山市中院查明并公布晏拥军贪污受贿的事实,其贪污公共财物人民币24万元,受贿共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晏拥军利用岗位便利及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中饱私囊,进行虚假报账,签订虚假合同等,为商人大开“绿色通道”。
从一开始的害怕、紧张,到心安理得,晏拥军贪腐的胃口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越开越大,背离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行为准则,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入党的初心是什么?从政为了谁?当官要做什么?恐怕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
在其受贿的犯罪事实中,包含商人郭某(已判刑)以支付嫖资的形式,向晏拥军贿送的60万元。据行贿人郭某的证言及晏拥军的供述显示,郭某为晏拥军安排嫖娼多达200余次,多是在校女学生或模特。而且,郭某作为晏拥军的“私人生活秘书”,服务可谓“尽心尽力”。除了为晏拥军开房嫖娼、赌博支付费用,换取一些承接旅游活动项目的“好处”,郭某还曾在2013年以他父亲的房产做抵押,借款100万元,用以支撑晏拥军的“私生活”消费,来继续“换取关照”。晏拥军知道后,将一块停车场的使用权无偿交给郭某经营。这些自以为是的官员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偏要做权力的“透支者”。
“凡贪多色”“权钱双收”,已成很多人印象里的贪官形象。为何会这样?翻看落马贪官的案卷便可窥见,贪色的贪官更容易失去自制力,贪恋美色成为贪官“不得不腐”的强大动力,也成了这类贪官的软肋,进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牟取钱财。于是,权钱交易就在权色交易中达成默契,贪官们把纪律、法律、廉耻、道德都抛在了脑后。
曾经纸醉金迷,如今一朝入狱。在晏拥军的升迁仕途中,不得不提的还有万庆良的“关照”,很多人视他们的关系有座主门生之意,实际上他俩是一丘之貉。万庆良早已抛弃了党性原则、忘记了老百姓对他的殷切期望,陷在金钱、美女的泥潭中不可自拔。晏拥军作为他的“老部下”,在利益圈子中,学会了官商勾结的那一套,败坏了党风、作风。万庆良落马后,除了本人贪腐金额巨大已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和他一起参与吃喝的官员,涉嫌犯罪的也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他们早早给自己的人生悲剧埋下了伏笔,跌入了“贪财并贪色、贪色更贪财”的恶性循环中。
由此可见,如果权力不受约束,就会成为某些官员敛财的工具和贪色的后盾。可以想到,晏拥军自2015年落马,人生过半,污点犹随。出狱后的他到底是清苦度日,还是重头再来,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既然当初没有畏惧权力头上悬着的那把法律利剑,必将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悔过书》写得再煽情,也不过是呈堂罪状一张。还是那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谁贪污腐败,谁将是下一个走进铁窗的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每每有贪官落马,都是在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在国法党纪面前,没有侥幸!任凭演技再高超,也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躲不掉法律严厉的制裁。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划一道不得逾越的“红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多几分顾虑,多几分敬畏,把权力更好地用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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