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讯,从本月起,人社部正式启用2018年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社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2017年,人社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40项职业资格被列入其中。今后,只有被列入该目录的职业才可以进行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等一律取消。而此次下发的通知对于以后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记者了解到,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同时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
2015年版证书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规定核发的证书继续有效。人社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按照“谁鉴定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考务管理,做好证书打印发放工作。《目录》中由原环境保护部、国家铁路局、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等具体实施的职业资格,仍使用其原证书,证书发放管理按原规定执行。
进了目录的职业可以拿到证书证明自己的能力,还有大量没有进入目录的职业,又该如何开展评价服务呢?专家介绍,在专业技术领域,未进入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可以通过职称制度进行评价,从而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目前需要重点解决的是未进入目录的技能人员职业(工种)如何评价的问题。职业资格是目前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手段,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紧密相连,对于此次未能纳入职业资格目录的技能人员职业(工种),人社部将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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