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只有优秀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而优秀教师的培养需要有优质的生源来保证。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要求之时,教育部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作为我国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政策,办法提出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将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这个政策是为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而来,从对象来看,主要指向教师教育机构,实际上却直接指向教师培养问题,指向教师个体乐教、适教、善教的素质能力,将会对我们国家教师培养体系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颁布标准、严格选拔、开展认证、加大投入,从源头上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教师教育是教师队伍的源头活水,高质量的教师教育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从历史来看,伴随大学教育扩招,教师教育开始走向“高学历化”,我国相继取消了中师教育,全部由师范院校来培养中小学师资。由于师范院校培养教师数量不足,一些综合院校、职业院校开始设立师范专业,出现了当前我国师范院校、综合院校、职业院校等三轨培养教师的局面,这对于教师学科专业发展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但这也导致幼儿园和小学缺乏综合型、全科型教师,缺乏文理兼修、体艺兼备、专业功底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教师。因此,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必须体现用户导向、强调职业取向,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际,分类制定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认证标准,作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依据。
如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教师队伍中来,如何提高师范教育的质量与水平、如何培养师范生的职业精神等,都成为当前教育系统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个政策直接回应当前社会普遍反映的师范生水平下降问题,坚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以评估为引领,从师范教育的源头开始重新构建师范生的培养体系。师范类专业认证评估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将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只有优秀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而优秀教师的培养需要有优质的生源来保证。在师范教育的教师培养体系中,教师的职业情感、技能、素养可能比学科知识、能力更为重要。面对教师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我们必须遵循教师教育的特点与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职业取向,营造良好尊师重教的氛围,把优秀人才吸引到教师行业里来,通过高质量高水平的职前培养,来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为中国社会培养更多“大国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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