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 国发〔201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3项)
国务院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
国务院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9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国务院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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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责任编辑: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