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 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
2018-11-07 09:42 浏览数:
次 来源:网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相关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国家语委成员单位:专业人才技能更多资讯关注微信公众号:“专业人才职业技能考评”了解详情:rencaiku.org.cn
2015年3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8年,国家语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以及新修订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容要求,对2015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发布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本文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综合自各媒体,未署名原作者。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本号会立即处理。小编微信:13261383180
(责任编辑:专业人才职业技能)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篇:人民银行副行长:城商行应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能力